出生证办理须知

 

领取婴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须带齐以下有效证件 :

1、父母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

2、父母双方户口本及其复印件

3、结婚证

注意事项:

1、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必须与住院病历登记的名字一致。

2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须在小孩 出生后 3个月之内 领取。

3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必须由孩子父母领取,其它人 不得代领

4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一经打印,一律不得更改。

5、办证时间:

逢星期四: 上午8:30--11:00

下午 2:00--4:30

6、办证地点:开发区医院门诊一楼出生证发放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