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生证办理须知
领取婴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须带齐以下有效证件 :
1、父母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
2、父母双方户口本及其复印件
3、结婚证
注意事项:
1、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必须与住院病历登记的名字一致。
2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须在小孩 出生后 3个月之内 领取。
3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必须由孩子父母领取,其它人 不得代领 。
4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一经打印,一律不得更改。
5、办证时间:
逢星期四: 上午8:30--11:00
下午 2:00--4:30
6、办证地点:开发区医院门诊一楼出生证发放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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