领取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告知书
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是婴儿与父母的亲缘关系和与出生地地缘关系的证明,它记录的是婴儿
出生时的状况, 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是小孩入户、上学、出国等必需的证件。 为使《出生医学
证明》能准确、及时地打印和领发,请各位孕产妇及家属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:
1、孕产妇到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时,必须提供真实、准确的资料(包括丈夫的资料
),因孕产妇提供虚假、错误的资料所引起的后果自负。
2、孕产妇及丈夫提供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本人真实身份证一致,不得使用小名、
曾用名或他人的姓名。
3、 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一经打印,一律不得更改, 请家长给小孩起姓名时慎重考虑,少
用冷僻字。如因冷僻字导致孩子无法入户,责任由产妇及家长承担。 4、请产妇在领取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前对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内容逐项确认并签名。
5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应在小孩出生后三个月内领取, 请父母持双方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
件按时领取,其他人不得代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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